2007年研究生复试标准和办法 一、复试标准和办法1)复试权重40%,计算办法如下: 专业课笔试 100分 外语考试 80分,其中:听力40分,专业翻译40分 外语面试(口语) 20分 专业面试 100分 实践(实验)能力考核 100分 复试总成绩:400分 2)初试成绩权重60% 3)综合排序成绩(总成绩) 综合排序成绩=初试成绩*60%+复试总成绩*40% 二、复试专业笔试、实践(实验)能力考核和加试内容 1.加试 1)对参加复试的同等学历考生(含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)及跨专业报考的考生必须参加加试。 【注】 l 报考光学、物理电子学专业的考生,跨专业的界定请咨询激光重点实验室。 l 报考通信与信息系统、信号与信息处理的考生除原专业是电子科学与技术、电子工程、信息与通信工程等专业之外,均为跨专业考生。 l 报考电路与系统、电磁场与微波技术、无线电物理、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的考生除原专业是电子科学与技术、电子工程、检测技术、信息与通信工程、物理等弱电专业之外,均为跨专业考生。 l 报考计算机系统结构、计算机软件与理论、计算机应用技术的考生除原专业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之外,均为跨专业考生。 2)加试科目 光学专业:量子力学 物理电子学专业:电路分析 无线电物理专业:微机原理与接口技术 电路与系统、电磁场与微波技术、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专业:电路分析 通信与信息系统、信号与信息处理专业:电子技术(模拟电路、数字电路) 计算机系统结构专业:数据结构、编译原理、操作系统(三选二) 计算机软件与理论专业:数据库、软件工程 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:程序设计、计算机网络、数据库(三选二) 2.专业笔试内容:1)光学专业:高等数学 2)无线电物理、电磁场与微波技术专业:电磁场与电磁波或电动力学 3) 物理电子学、电路与系统、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:微机原理与接口技术 4)通信与信息系统、信号与信息处理专业:数字信号处理 5)计算机系统结构专业:数据结构、编译原理、操作系统 6)计算机软件与理论专业:数据库、计算机网络、软件工程、编译原理 7)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:程序设计、数据库、计算机网络、软件工程、操作系统。(五选三) 3.实践(实验)能力考核 1)光学专业 光学实验知识与技能 2)物理电子学专业 电工电子实验知识与技能 3)电路与系统专业、电磁场与微波技术专业、无线电物理专业:电子技术实验 4)通信与信息系统专业、信号与信息处理专业:通信电路实验(高频室) 5)计算机系统结构专业:程序设计(上机编程) 3)计算机软件与理论专业:程序设计(上机编程) 4)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:程序设计(上机编程) 郑州大学信息工程学院 2007年4月10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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