外语学院关于2008年 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有关通知精神和郑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的复试安排,结合我院实际,现将外语学院2008年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 一、复试工作原则 1、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增加录取工作的透明度; 2、差额复试的原则,科学选拔,择优录取,保证质量; 3、实行“笔试”和“面试”相结合的原则,全面考核衡量。 二、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研究生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全过程监督指导,经研究,成立外语学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。成员如下: 组 长:申娜娜 纪检负责人:赵建峡 副 组 长:王胜利 委 员: 闫俊宇 钱建成 在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,将根据工作需要遴选导师成立“复试专家小组”,具体实施复试工作。 三、复试办法及程序、时间和地点 外语学院复试采取笔试和面试两种方式进行,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: 复试成绩= 专业课笔试成绩(30%)+ 二外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(20%)+ 专业课面试成绩(25%)+ 实践能力考核(25%)。 复试具体安排如下: 1)4月23日,上午到新校区外语学院研究生办公室(1216房间)交材料,然后到新校区医院体检;下午四点半到外语学院研究生办公室集合抽签,确定二外口试和专业课面试的顺序。 2)4月24日上午 8:00—8:30 二外听力测试(占复试成绩的10%) (7:40准时到达指定考场) 地 点: 日语:核心教学区外语视听中心四楼南侧VOD第一实验室 德语:核心教学区外语视听中心四楼南侧VOD第二实验室 法语:核心教学区外语视听中心四楼南侧VOD第三实验室 俄语:外语学院二楼第一会议室 英语:外语学院二楼评估档案室 9:00—12:00 专业课笔试(占复试成绩的30%) 地 点:英语语言文学专业(英美文学、文学翻译方向)、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专业:核心教学区外语视听中心四楼南侧VOD第一实验室 英语语言文学专业语言学方向、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:核心教学区外语视听中心四楼南侧VOD第二实验室 3)4月24日下午 2:30—5:30 二外口试(占复试成绩的10%)(2:10准时到达侯考室) 地点: 日语:外语学院二楼第一会议室 德语:外语学院二楼评估办公室 法语:外语学院二楼1206房间 俄语:外语学院二楼专业第二教研室 英语:外语学院二楼研究生教研室 侯考地点:外语学院二楼教室休息室 4)4月25日专业面试(占复试成绩的25%) 上午 8:00-12:00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 (7:40准时到达侯考室) 地 点: 外语学院二楼评估办公室 侯考地点:外语学院二楼研究生教研室 下午 2:00-6:00 英语语言文学专业、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专业(1:40准时到达侯考室) 地 点:外语学院二楼评估办公室 侯考地点:外语学院二楼研究生教研室 “面试”的内容包括:自我介绍;回答专家就有关专业及相关研究方向提出的问题;回答专家提出的其它问题。 四、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 1、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提供如下相关材料 ① 考生本人准考证及复试通知书; ② 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 ③ 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政审表格1份(表格从郑州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上下载); ④ 毕业证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(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持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证明); ⑤ 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(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); ⑥ 各类校级以上奖励证书复印件; ⑦ 大学期间所获奖学金证明复印件; ⑧ 英语四级或八级证书复印件;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专业参加复试的学生,中文系毕业的,要提供大学英语六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。 2、对于提供虚假证明或是弄虚作假者,按学校规定,将实行一票否决制度,直接取消其入学资格。 3、今年的录取工作,将在考虑 1)初试成绩; 2)复试成绩; 3)考生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; 的基础上综合考核,然后确定录取名单。(其中初试成绩占60%,复试成绩占40%) 4、拟录取名单将于4月26日在外语学院网页公布,请考生注意查看。 5、其他相关问题,由外语学院“复试领导小组”与“复试专家小组”负责解释。为畅通考生申诉、监督的渠道,我院设监督电话67780950;受理投诉、申诉时限为2008年4月25日—4月30日。 郑州大学外语学院 2008年4月16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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